工程竣工验收检测鉴定现场工作内容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委托流程
委托方委托检测;
检测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
确定检测目的、范围和内容;
成立鉴定组或委员会;
对检测项目进行详细调查;
对安全性、使用性和可靠性鉴定进行评级;
出具相关检测类型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检测鉴定相关方案
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 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结论
房屋建筑的安全性鉴定主要有两类:一个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另一个是在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
房屋建筑的质量鉴定是根据房屋建筑的现状来评定房屋建筑的质量。目前我国还没有《房屋质量鉴定标准》,现在对房屋建筑进行质量鉴定,只能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有关的建筑规划设计标准,但这些标准主要运用于房屋建筑建造的施工阶段,对于不同年代的房屋建筑或房屋建筑在交付使用后出现的有些裂缝或损坏有时就不适用了。
房屋建筑尚可使用年限的鉴定是根据房屋建筑的现状、使用情况和使用环境等影响房屋建筑使用期限的因素,经过调研、分析和计算,评定出房屋建筑还能够使用的年限,现在还没有鉴定标准。
根据房屋建筑的结构、装修和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完好和损坏程度评定房屋建筑的完损等级,将房屋建筑评定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和危险房五个等级。
总述:房屋安全鉴定是大家根据力学和建筑构造的基础专业知识,依据相关的鉴定标准、设计标准和科学结论,借助检测工具和仪器设备,结合建筑结构设计和施工经验,对建筑构造的材料、承载能力和损坏原因等情况进行检测、计算、分析和论证,并给出结论的一门科学。
房屋检测委托流程
1.检查单位现场踏勘,了解需检测房屋的具体信息;
2.出具针对性的房屋检测技术方案;
3.接受客户委托签订房屋检测合同;
4.确定房屋检测进场检测;
5.提交房屋检测报告,提出修复建议。